当前位置:南平市司法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南平市司法局医患纠纷调解服务终期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自行组织采购公告
2026-01-28 14:56 来源:南平市司法局 访问量:
  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南平市司法局购买绩效评价、绩效评估服务自行组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请潜在供应商北京时间2026-02-03 9:00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平市司法局医患纠纷调解服务终期绩效评价(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事前绩效评估(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0元

项目实施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服务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预算金额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财政评价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项1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评估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

3.近三年承担过设区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委托的财政绩效评价、评估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行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南平市司法局官网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2039 时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寄送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4号写字楼五楼南平市司法局B524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打印件、报价单(后附格式)、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后附格式)、企业近三年承担过设区市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委托的财政绩效评价项目佐证材料。

响应文件应连续编页(目录和封底除外),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评审时间:20260203150分。

2.评审地点:南平市司法局会议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平市司法局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4号写字楼五楼南平市司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管柳萍 15080509455

南平市司法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南平市司法局医患纠纷调解服务终期绩效评价、事前绩效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