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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何川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6〕07004号
2026-01-16 17:19 来源:南平市司法局 访问量:
何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何川律师(执业证号:13507202110322947)的执业机构从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武夷(建阳)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0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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