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何川律师(执业证号:13507202110322947)的执业机构从福建武夷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武夷(建阳)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0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