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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郑珊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7166号
2025-12-31 09:04 来源:南平市司法局 访问量:
郑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郑珊律师的执业机构从福建潭明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福建鼎才律师事务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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