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曾纪贵的执业机构从武夷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变更为中共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员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