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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邱晗公职律师执业行政许可决定
闽司许决〔2025〕07139号
2025-10-27 11:11 来源:南平市司法局 访问量:
邱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邱晗公职律师执业。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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