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重点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法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行为。
(四)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立案的不立案、该移送的不移送等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9-8060580
举报邮箱:zflyzxzz@163.com
举报信箱: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5层南平市司法局公示栏处
来信来访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5层南平市司法局。
三、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 主要受理反映我市范围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司法行政等8个领域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来电来信投诉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等信息。
3. 举报人提倡实名举报反映情况,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4.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南平市司法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