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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南平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6 00:00

南司〔2019〕124号


关于印发南平市司法局2019年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南平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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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司法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南平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助力闽北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南政办〔2019〕5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南平市政府办《南平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南平加快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必须依法实行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

工作要求: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采取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工作要求: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传递司法行政政策意图,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4)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做好职权事项材料表格化、规范化梳理,通过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责任部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和行政审批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加强重要政策解读

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充分利用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向公众告知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内容应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2)加强社会舆情回应

工作要求:针对涉及司法行政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要及时有效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客观发声,澄清事实真相,主动解疑释惑,加强分析研判,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3)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4)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推进预决算、审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大(中)型设备招投标和采购信息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

3.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1)提升网站服务水平

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切实履行对门户网站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2)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

工作要求: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切实履行对微信公众号的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内容保障。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实行“12345”热线电话和“12348”法律服务平台两号并存,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

责任部门: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3)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工作要求: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效。完善省市县联动审批模式,做好行政审批系统有关事项录入、电子证照和批文生成,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整合司法行政业务、应用和数据,纳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全面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掌上南平”APP“一网通办”水平。

责任部门: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各有关科室、单位

4.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工作要求: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齐专职人员,强化经费保障。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工作要求: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通过公告对外公开。

2.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及时选择对社会公众有价值的政务信息上网公开。

3.通过宣传栏对外公开。

4.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专题会议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 

5.有利于政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在实行决策前实行预先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工作机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公开程序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同步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报送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审核: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上签字;

(三)公开:各科室、直属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微信等予以公开并报送市有关部门;

(四)建档:局办公室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建档保存(各科室、单位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纸质版于月底统一报送局办公室存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配合协作,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本科室、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各科室、单位信息员组织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及各阶段的日常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强化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机关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条例和工作办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

(四)强化监督检查。局效能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主要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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