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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南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9 00:00

南司〔2018〕101号

关于印发南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局各科(部、室)、直属单位:

现将《南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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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南平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助力闽北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8〕8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南平市政府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二、主要任务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局机关各科(部、室)、直属单位,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必须依法实行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工作要求:制定的政策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传递司法行政政策意图,以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2)加强“三个清单”公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

工作要求: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做好职权事项材料表格化、规范化梳理,通过在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责任部门:法规教育与司法鉴定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3)加强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4)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责任部门:法规教育与司法鉴定科、基层科、律管科、公管科

(5)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工作要求:推进预决算、审计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等信息公开。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大(中)型设备招投标和采购信息等。

责任部门:办公室

(6)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部门政策文件,充分利用司法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向公众告知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内容应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7)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工作要求:针对涉及司法行政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要及时有效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客观发声,澄清事实真相,主动解疑释惑,加强分析研判,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正能量。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工作要求: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提升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实效。完善省市县联动审批模式,做好行政审批系统有关事项录入、电子证照和批文生成,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工作要求:强化网站建设管理,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切实履行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实行“12345”热线电话和“12348”法律服务平台两号并存,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法宣科、法律援助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工作要求: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责任部门:各有关科室、单位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通过公告对外公开。

2、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及时选择对社会公众有价值的政务信息上网公开。

3、通过宣传栏对外公开。

4、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专题会议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 

5、有利于政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在实行决策前实行预先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工作机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公开程序

(一)提出: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信息的拟稿人提出初步公开意见,同步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并报送科室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

(二)审核: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拟公开政务信息进行审核,并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上签字;

(三)公开:各科(部、室)、直属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微信等予以公开并报送市有关部门;

(四)建档:局办公室将已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分门别类,建档保存(各科室、单位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纸质版于月底统一报送局办公室存档)。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配合协作,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科室、单位负责人作为本科室、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督促指导各科室、单位信息员组织好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及各阶段的日常工作,抓好工作落实。

2、着力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3、抓好业务培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局机关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条例和工作办法,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 4、强化监督检查。局效能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主要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并将督查结果运用于“先进红旗科室、个人”评比,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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