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南平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7 00:00
 

 

 

 

南司〔201767

 

南平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司法行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南平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南委办发201710)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市政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分解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2、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一)政务公开的范围

本局机关各科()部及援助中心,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不宜公开的外,都必须依法实行政务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公开单位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单位职能。(政治部负责)

    2、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法规教育与司法鉴定科负责)

   3、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部门、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法规教育与司法鉴定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4、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和调配、晋职晋级、职称评聘、先进评选等政策、制度及结果。(政治部负责)

   5、公开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6、公开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促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7、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法宣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8、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工程建设、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大(中)型设备招投标和采购信息等。(办公室负责)

()政务公开的形式

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

1、通过公告对外公开。

  2、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及时选择对社会公众有价值的政务信息上网公开。

3、通过宣传栏对外公开。

4、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专题会议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听取建议的事项。 

5、有利于政务公开的其他有效形式。 

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要在实行决策前预先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从新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各成员负责具体落实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

  3、完善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科室和具体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平市司法局

                                    20175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